关于2022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专项资助”课题经费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7

您好!

首先对您申报的科研项目经过专家初评入围表示祝贺!

由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捐资设立的浙江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建筑雏鹰”科研专项和“新型学徒制”科研专项,以下简称“专项资助”,目的是助力我省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发展。

对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有一定要求,现说明如下:

1、“专项资助”课题统一列入 2022年度浙江省中华职

业教育科研项目立项通知已下达;

2、本专项共资助 40 项,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包括项目研究费、专项培训费、差旅费等,所在院校配套经费由项目主持人自行安排;

3、资助经费自立项文件公布后,一次性划入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帐内,请各单位管理员在 5 月30日前,将“专项资助”项目经费信息汇总表发秘书处张老师汇总(附件1);经费统一由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公益基金)划拨项目经费,各项目负责人将收款发票于到款一周内交张老师汇总(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

4、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抬头: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

税    号:5333000050188414X4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纸质发票均可)

发票内容:科研项目资助款

5、联系人:张老师,手机:13777485392(微信同号)

        邮  箱:57503315@qq.com

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宣传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